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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赡养老人和遗产继承的问题

辽宁 03-15 12:13  悬赏 0  发布者:11472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爷爷有3个儿女,我叔叔对我爷爷不怎么好,我听我爷爷说我叔叔有好几次要打他,可是没有证据,头年我爷爷的双手手背都让我叔叔捏紫了,我爷爷晚上看到我叔叔在炕头睡觉他都害怕,现在我爷爷说每个月拿1000元钱雇用我爸爸伺候他,不用别人了,这1000元钱包括过日子买一切东西交一切费用,我叔叔说我爸爸合适,我叔叔和我姑姑都说是我爷爷雇我爸爸伺候,都说多养多得,可是这能算是养老人吗,我爷爷说的我叔叔怎么要打他如果要录下来能算是证据吗,还有我爸爸这么伺候老人能多得吗,我爷爷现在不想把以后的事分明吧,如果我爷爷走了以后向我现在说的家产得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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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5 19:30
算赡养老人。
算证据。

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回复时间: 2013-03-15 14:23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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