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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工伤赔偿标准

 03-18 18:28  悬赏 30  发布者:yangha……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南平 回答:(2)
我是江苏南通的 今年3月发生工伤 鉴定为9级 因为工伤的事和领导闹得很不开心 所以想辞职 医药费报销以后 公司一共赔偿给我3500元(包括社保中心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我感觉太少了  因为我在社保中心网上查到的缴费基数是1583(见附图)然后我去咨询了几位本地的律师 他们都建议我打官司 都说根据我的年龄和工龄工资等等能赔10W多(本人28 工龄6年 工资600基本工资+3000到5000不等的奖金) 我个人认为不可能(短2根手指骨就10W拿出人命就~~~~~~)但是我认为公司打发我的3500肯定是不对的  请教一下各位高手 各位专家,我大概应该得到多少赔偿(给个比较靠谱的范围就行)  我应该请律师去打官司吗? 
 
问题补充:

 
你们越说我越糊涂 我整理一下

我到底应该拿到哪几项赔偿?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这3项重复吗?还有其他项目吗?以上各项分别应该由谁支付?支付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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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6日 20时57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四)其它。。。   工伤索赔是涉及法律专业的问题,建议找律师为您维权,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去处理。祝您好运!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8 18:59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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