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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房产问题

 03-20 11:54  悬赏 0  发布者:提问也难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杨浦区 回答:(10)
夫妻协议离婚,属于男方的房产要给女儿,房子归女方使用,男方那部分是不是一定要过户给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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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0日 11时58分
协议约定要就行,不过户也行,但最好过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协议应该有法律效应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0 11:55
需要过户
回复时间: 2013-03-20 11:55
是的,需要过户给女儿。
回复时间: 2013-03-20 11:56
是需要的.
回复时间: 2013-03-20 11:58
你好,从法律上,男方部分视为赠与,没有过户之前可以撤回。从情理上,应当过户给女儿。
回复时间: 2013-03-20 12:00
最好是过户,否则,赠与方可以随时撤销。
回复时间: 2013-03-20 12:01
您好,既然男方同意将房产给女儿,建议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3-20 12:02
是的,不过户,产权不转移
回复时间: 2013-03-20 12:02
赠与房产需要办理过户。否则,赠与不成立。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20 12:02
你好,1、夫妻协议离婚,在协议中如果把夫妻财产约定给第三人(夫妻之外的人),本质上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合同是交付赠与物时才生效的,也就是说在过户给女儿之前,你是可以反悔的。2、当然,如果协议约定的是给你妻子的话,那就不属于赠与性质的,你是要过户给你妻子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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