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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板签订协议书

广东-珠海 03-20 15:24  悬赏 25  发布者:lixi52…… 给我留言  回答:(2)
具体情况:面试一份工作时,应聘职位为服务员,后进行复试,老板自称招不到店长,便由本人担任店长,并在其他员工面前称本人为负责人。后签订入职协议,双方签名并按了手指印。协议内容大致为:本人已为该店员工;前往总部培训,老板负责前往总部全部费用,包括来回车费、住宿以及完成培训回到该店上班。
后培训回来后,老板已另选店长。本人便拒绝上班。两天后老板要求本人履行协议内容,否则移交档案到劳动局处理。
问题补充:
这份协议有效吗,协议内容大致为本人已是该店员工,培训回来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需要赔偿在总部培训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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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0 15:14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追问:

这份协议有效吗,协议内容大致为本人已是该店员工,培训回来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需要赔偿在总部培训支付的费用。

这家是新店,正在装修,招聘时还没有正式上班,只是口头说培训期间按每天50元工资算,只培训了5天,也没有打卡,只是口头说。

回复时间: 2013-03-20 22:00
你说的协议可以认定为简单的劳动合同,有效。用人单位为培训员工支付的必要费用,员工在因个人原因辞职时,是要赔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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