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王远洋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求助:遇交通事故被索赔28万余元,但事故并不严重

安徽-阜阳 01-17 18:44  悬赏 0  发布者:177303…… 给我留言  回答:(3)
今日收到法院传票,原告是一名69岁女性。因车辆是拖拉机所以没有保险,出交通事故时已为伤者垫付1万元,伤情鉴定为九级,但原告索赔金额过于巨大。请问是否合理?
同为农村家庭承担不巨额索赔,请问此事故如何处理,需要聘请律师吗?

以下是部分原告起诉状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合计:283812.41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9年3月13日8时50分许,被告于保山驾驶皖06/65568号变形拖拉机沿340省道阜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5公里袁寨镇同庄路口人行横道时,与沿阜口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同庄路口由南向北横过道路李保英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李保英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阜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事故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次要责任。该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出院后,经安徽公平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受伤程度构成九级伤残:鉴定误工期180日、护理期120日、营养期120日;案件发生至今,被告迟迟不予赔偿原告损失,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1-17 18:47
根据伤残情况来赔偿。有个计算标准的。有需要可以加我简介微信咨询
回复时间: 2020-01-17 18:48
需要审查确定的
回复时间: 2020-01-18 20:17
需要根据伤者的情况具体进行核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41
湖北 襄阳
人气:443639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94
广东 广州
人气:334
湖南 长沙
人气:542196
山东 东营
人气:251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