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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借地问一下这种情况如何判最合法合理

 03-22 16:10  悬赏 0  发布者:十年一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8)
甲乙为朋友关系,
 
甲借钱给乙做工程招标,有转账记录和乙的作为独立招标人的中标记录,借条为证。
 
中间工程赔钱了,乙做出如下行为。
 
让手下工头丙和甲签署同样金额借款合同(是合同,没有实际转款)能够证明,甲丙自始至终没有见过面,合同是乙在中间周旋让双方分别签字,乙成功得到合同一份。
 现在,甲乙对簿公堂,乙拿出其保存的甲与丙的借款合同作为辩护利用。
 这个案子,棘手在甲单独告乙,并坚决不加丙进来。乙现在承认自己拿到款了并使用了,但辩称是为丙借的,是替丙使用,但又拿不出转款给丙或者转包工程给丙的记录,现在怎么判比较合适。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2日 16时20分
乙已经承认实际取得借款并已经使用,且有你向乙的付款凭证,形成事实上的借款关系,判乙向你付款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因有与丙的合同存在,使得此案变得相对复杂,在经情况下,需要从情理、法律关系、事实等方面更细致地举证和说理,以争取法官的采信。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2 16:11
若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事情,请电话联系我们
回复时间: 2013-03-22 16:12
情况较复杂,建议带齐资料面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3-22 16:25
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
建议携带相关的材料,面见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3-22 16:38
非同一法律关系,判乙偿还。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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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22 18:21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22 20:01
   您好:  
   要看具体案情决定;
   仅此无法准确判断。
 
回复时间: 2013-03-22 21:47
带上详细的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可来电预约时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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