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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在晋城银行贷款,晋城银行却有我的贷款合同和消费贷合同,最后是本人电子签名

河南-南阳 02-13 20:55  悬赏 0  发布者:慈心仁厚 回答:(9)
我没有在晋城银行贷款,晋城银行却有我的贷款合同和消费贷合同,最后是本人电子签名,和晋城银行印章,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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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2-13 20:56
合同如何约定的?发过来我帮你审查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0-02-13 20:57
你好,遇到这种问题首先要谨慎,至于具体如何处理,需要律师了解详细情况才能做出确定判断 具体咨询可微聊,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2-13 21:01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2-13 21:04
2020-02-13 20:56 合同如何约定的?发过来我帮你审查后再做决定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3 21:20
你好,结合合同约定确定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4 07:41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20-02-13 21:01
银监会投诉
回复时间: 2020-02-13 21:35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回复时间: 2020-02-14 09:54
您好,这种情况是属于看您们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有可能被别人冒名贷款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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