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纠纷,在下面的合同, 乙方以给了甲方2万块,现在乙方愿意支付违约金,想毁约,可甲方不同意,请问乙

广西-河池 03-26 20:10  悬赏 0  发布者:453327…… 给我留言  回答:(2)
药店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河池市西环路90号广西德洲药业有限公司河池水洞店整体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 甲方已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到2016年11月2日止,月租金1000元人民币,水电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房租、水电费按月支付。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与房东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三、 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营业设备及药品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 甲乙双方商定的转让费为人民币70000元整(大写:柒万元整),乙方须于2013年3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
五、 广西德洲药业有限公司收取的2000元押金(信誉金),1000元办证费,房东收取的1000元押金,各种证件变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乙方未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前须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申报。
七、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西德洲药业有限公司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6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27 15:10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才能给与更多针对性的回复。
追问:

合同的内容我都以前一字不漏的放上去了呀,您就给我个答案,我到底能不能违约,不要这间门面了?拜托了!

回复时间: 2013-03-28 06:58
可以违约,但对方会主张要违约金和要求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西桂林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45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48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19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63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639
广西 柳州
人气:7046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