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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钱站借款8万,合同金额写了8.8万,8千说是什么费,但是他是36期

浙江-杭州 04-01 19: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钱站借款8万,合同金额写了8.8万,8千说是什么费,但是他是36期,每期3441,我算过大概要还12万,现在已经还了24期了,我想问的是这算不算高利贷?算的话有什么办法协商后面4万多的利息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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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01 19:57
通过你的叙述判断 有可能是套路贷 很难缠 而且不讲理 请及时律师帮你分析后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比较安全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其他身陷套路贷的人 也可以联系本律师
追问:

借款协议写着10.3%的年利率

追问:

借款协议写着10.3%

回复时间: 2020-04-01 19:58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联系我,教你怎么做,教你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15
谨慎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981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34
远离网贷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35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4-02 22:13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12
不算高利贷。低于24%年利率。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15
最多要偿还本金及最高年24%的利息,自己计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42
你好,借款纠纷建议先协商处理,若无法协商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44
合理的本息是要还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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