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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付问题

上海-崇明县 07-17 14:07  悬赏 10  发布者:wj0858 给我留言  回答:(4)
交通事故中 法院判决对方赔付我43万。交强险20万部分已经赔付。商业险部分保险公司已肇事者(安徽人)驾驶证(农机证)照片不符,不给予理赔。现在对方律师要求我,先写张33万的收条,然后再写份协议,并且要求我放弃除保险以外的11。说是只有当投保人损失以后才可起诉。 我到底该怎么办。有什么具体的办法?谢谢。强制执行转到了对方所在地法院是不会多半会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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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7 14:22
1 应尽快委托律师解决,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益,2 某些保险公司就是这德性,你不把它整到法庭,它不会主动履行义务.
回复时间: 2010-07-17 16:26
你不可随便写收条。建议你带上法院判决书当面咨询。或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7-17 18:12
不要写收条,更不能写放弃的字据,你要求执行法官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回复时间: 2010-07-18 22:25
这种收条和协议不能随便签字   有很大的风险 谨慎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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