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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与餐饮公司签订公司的制式合同,不签无法提供相关选址服务

陕西-西安 05-25 11: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4月16日与餐饮公司签订公司的制式合同,不签无法提供相关选址服务。签约时公司人员说不做的话定金可退。在服务过程中选址人员对我存在欺瞒行为,让我对公司整体的信任和专业性产生质疑。再翻看合同时发现一些条款对我没有保障。所以不想在做此项目。公司给出的方案要扣除百分之35。请问1.公司是否存在诱签行为。2.公司制式合同中的条款未对我进行解说合同是否生效。3.我有多大把握能要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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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5-25 11:42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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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5-25 11:46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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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5-25 12:17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20-05-25 13:36
需要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5-25 15:02
您好,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回复时间: 2020-05-25 15:02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20-05-25 15:51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5-25 17:05
一般情况下合同方违约没收定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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