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微粒贷上借款申请额度40000,然后有一个合同,但是需要支付

广东-汕头 05-26 12:0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2)
微粒贷上借款申请额度40000,然后有一个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工本费才能提款 微粒贷上借款申请额度40000,然后有一个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工本费才能提款,现在我要是不借的话那个合同有没有关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6 12:09
你好,你把合同等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5-26 12:09
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保证金,充值会员费,工本费,验证金,解冻金等各种理由),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0-05-26 12:10
你好,不要支付,防止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0-05-26 12:10
我国网贷数量非常的多 环境非常的复杂  不要草率操作 要警惕风险 帮你安全处理之前先不要再继续操作了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查询认证后 可以帮你正确处理一下 比较安全 如果需要网贷 本律师可以帮你介绍安全的网贷
回复时间: 2020-05-26 12:12
网贷种类多 不能盲目操作找律师帮你查证 讲解核实清楚 避开风险正确处理即可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6 12:16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5-26 12:17
可直接按照借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5-26 12:40
你把合同等相关情况发给我
回复时间: 2020-05-26 14:28
建议谨慎核实清楚,有一定风险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87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6 15:38
存在风险谨慎处理。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6 16:19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20-05-26 15:31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四川成都
上海黄浦区
广东梅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422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8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06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06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6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