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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产问题

北京-朝阳区 04-05 23:24  悬赏 0  发布者:法律咨询请教 给我留言  回答:(10)
老太太有一儿四女,名下有一套房屋,是单位宿舍,九十年代时单位鼓励员工买房,折工龄,故儿子出了30000多,再折了老人工龄,买下了该房,但户名一直是老人的名字,之后儿子一家三口一直和老人居住在一起,伺候老人,这样一直生活了十多年。请问,若老人不在了,四个女儿是否有争夺房屋的权利?儿子是否有所有权?一般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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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06 06:50
户名是老人的,是老人的财产,子女都有权继承。
但老人另有约定除外。
追问:

另有约定是指什么,如果老人就想把房子给儿子,需要四个女儿同意么?

回答:

老人得立遗嘱指定归儿子

回复时间: 2013-04-06 13:26
您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4-06 06:44
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04-06 07:21
有争夺房屋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4-06 08:02
儿子没有所有权,但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04-06 09:01
子女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4-06 22:46
建议请老人订立遗嘱。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办理,子女一般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04-07 09:53
你好,如果没有遗憾的话按法定继承,子女都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04-07 10:09
房子登记在老人名下,女儿当然有继承权;儿子没有所有权。
回复时间: 2013-04-07 10:39
您好!房子登记在老人名下,属于老人的财产,儿子不想有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人去世,房子属于老人的遗产,老人的子女都享有继承权。如果儿子想要一个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话,建议让老人写下遗嘱,指明房子由儿子一人继承;也可以与老人签订一份赠与协议,让老人讲房子赠与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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