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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和房管局说的对!我应该咋办!

四川-眉山 04-08 23:19  悬赏 0  发布者:cjcx12…… 给我留言  回答:(4)
原有安置房2套及门市2间,父母离异时一套住房及一间门市法院判给我和母亲,另外的一半判给了父亲。现划拨改出让,父亲要将一间门面写在我名下,但是房管说按安置分配可以写我名字,让到国土局盖章,但是国土局说按离婚判决,只能写我父亲的名字,都被这两部门弄晕了,一个说能,一个说不能!到底我该怎么办,才能直接把父亲的门市写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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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09 08:43
先写你父亲名字,再由你父亲赠与你
回复时间: 2013-04-09 09:13
应当要先写你父亲的名字  然后在赠与给你
回复时间: 2013-04-09 09:17
你好,先写你父亲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3-04-09 09:41
你好!应当先写你父亲的名字,然后再赠与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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