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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分割纠纷

湖北-黄冈 04-11 00:57  悬赏 0  发布者:问问问问问法 给我留言  回答:(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娘家承包的耕地上申请宅基地获批,共同建成房屋居住长达24年之久,财产分割时,宅基地属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女方一方财产?
问题补充:
感谢各位律师热心帮助!我有两个补充问题,恳请律师帮助解答:
1、宅基地是在女方娘家承包的耕地上申请的,得到村委会和土地部门审批与丈量,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而且还有二轮延包,实际中难以土地重新调整,这个宅基地是女方娘家的吗?
2、我国土地法规定:农村耕地和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承包人,但是,这宗土地已通过村委会和土地部门批准,已经变更为宅基地,那么,其使用权是否也跟着变更,归宅基地使用人拥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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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1 01:50
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4-11 07:55
共同财产才与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4-11 09:18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双方所有,除非一方户口迁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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