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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承包欠款问题

北京 04-16 08:22  悬赏 5  发布者:qdfd20…… 给我留言  回答:(13)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我单位将一项目工程承包给A单位,A单位又转包给B单位,B单位状告A单位欠款,A单位又说我单位欠款,B单位起诉A单位的诉讼中,法院会通知我单位参加诉讼吗?以什么身份参加?
问题补充:
我国民诉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民诉意见》”)第65条规定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民诉意见》第66条规定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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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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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16 09:18
您好,会通知,一般第三人。
追问:

问题是我单位与B单位之前没有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现在B单位又没有起诉我单位。

回答:

您好,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4-16 09:27
您好!我建议您来电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16 14:11
只是欠款纠纷,不用追加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3-04-16 08:32
你方可能会是第三人,也可能是共同被告,要看你们具体欠款纠纷和原告怎样追加你方了。
追问:

问题是我单位与B单位之前没有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是不是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回答:

可以,就看原告怎么追加了

追问: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回答:

可能是共同被告,也可能是第三人,最开始就是说过了,要看原告怎样追加

回复时间: 2013-04-16 08:37
会通知你们的,你们是债务人。
回复时间: 2013-04-16 09:39
您好!您可能会议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去参加诉讼,你们之间是否存在欠款纠纷,要结合双方的证据情况而定,问题表述的不全面,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追问: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4-16 09:41
法院会根据情况,可能追加你单位为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3-04-16 09:45
你好,建议追加单位为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3-04-16 10:21
会通知你们的
回复时间: 2013-04-16 15:27
可能追加你单位为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3-04-16 16:13
不会,但是如果b起诉您单位,会追加a.
回复时间: 2013-04-16 16:48
你放可能会作为第三方被要求参加,或共同被告
回复时间: 2013-04-16 18:13
一般来讲,这是你和A,A和B之间的两个工程承包合同,你作为第三人被追加参与本案的可能性很小,不应该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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