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浩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04-23 09:26  悬赏 0  发布者:fg_yq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15)
本人日前驾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为逆向行驶,交警处理定责为双方同责。已到交警大队调解过一次,但未成功。争议焦点是对方提出的赔偿费用实在太高。他是外地在上海打工者,为在某小区内经营社区服务理发店,无税单,无营业执照,就拿了本自己所谓的记账本,跟我提出要每天200元的误工费,而且说2个月不能工作,再加上其他营养费等等,总共提出要25000的赔偿费,我认为他属于无固定收入者,保险公司只能按50元一天的标准赔付。这种情况只有通过上诉解决吗?如果我认可他可以按上年度同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理赔,双方就金额达成了一致,保险公司是否会照此理赔?因为上诉毕竟比较麻烦。谢谢!
问题补充:
目前离事故发生只过去5天,对方仍处于就医阶段,是否是等对方完全好了之后再谈相关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赔偿问题?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23日 09时37分
调解过程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3 09:34
调解过程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三方一起调解,否则理赔上会有麻烦。
回复时间: 2013-04-23 09:37
让他起诉吧,诉讼虽然需要走程序,但是,比较公正。另外,根据你的描述,他属于无固定收入者,应该是按上年度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赔偿。至于2个月的误工,这需要医院出具的医嘱或诊断证明才能认可。
回复时间: 2013-04-23 09:39
会按照保险合同理赔的
回复时间: 2013-04-23 09:48
如不能证明自己的收入,一般是按照相同或相似行业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但误工期限需要有医嘱证明。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01
可以要求对方起诉理赔。对于对方无证据的要求可以提出抗辩。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06
1、根据你说的情况,只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2、如果你未经保险公司单方同意调解意见,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12
你好!调解中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另外对方没有做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保险公司很难认同其赔偿金额,调解不成,最终还是会进行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16
赔偿费用基准需做三期确认,另误工费以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19
看来只能让对方起诉!最多只有一半!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25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伤残等级情况是以专业人士鉴定结论为准

价钱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就只有通过法院来判决了,到时候一切的赔偿都是需要证据的支持的.

建议您委托律师来处理此事.
鉴于网上无法看到相关材料及其证据,只能做出最初步的判断,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您可以拨打本团队电话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38
1、先报警,交警会根据:(1)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2)当事人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如不服的,可在三日内提出复核。
2、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46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47
可以拒付,让对方起诉去,把保险公司和你连带告上
就不存在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了
回复时间: 2013-04-23 11:14
先协商,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4-23 12:37
可以不同意调解,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07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9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