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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恶意拖欠工人工资

安徽-阜阳 04-24 20:25  悬赏 20  发布者:王明奇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在颍上县颍上县罗洋农场安置区2标段做外墙保温的,建设单位是安徽省凯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没开始做的时候就是说的做多少工程算多少的钱,20元每平米,工程也不大,所以就没有签合同或协议,可是施工完以后屋顶斜坡保温不给算,屋顶斜坡保温占总面积的30%左右,这30%老板不给算,我们去劳动局,他们说没有欠条没有合同他们也不好处理,我现在该怎么维护工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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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4 20:34
民事行为不签合同不利于维权,出现纠纷不好举证。你说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24 20:40
需要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24 20:40
有其他证据和证人吗?直接去法院起诉是需要原告举证的,或者你找建设单位负责人协商计算面积时,进行录音录像。
追问:

我们做的工程就是证据,我们和老板中间还有个介绍人,他可以作证,老板的意思就是那30%的钱不想给,而且在当地有关系,请问我们去县委有用么?他们会管么?

回答:

你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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