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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山东-淄博 04-25 15:40  悬赏 0  发布者:wpp123……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们有一套住房,是婚前老公父母出首付买的,婚后我们夫妻共同还贷款。房产证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买房时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日期是婚前日期。但房产证是婚后才拿到手的。(即房产证日期是婚后日期)我想问下对这套住房算我们共同财产吗?如果没我同意老公有权利把住房过户给其他人吗?(比如他的父母或孩子)
问题补充:
假如要分财产,我可以得到那一部分财产。另外我也出了四五万负责装修买家具之类的。可是这钱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协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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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5 15:45
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但是你对结婚后的增值部分享有权利。
追问:

没我同意他可以擅自把房子过户给他父母吗?

回答:

原则上可以,但实际办理过程中房产交易部门可能会要求其提供你们的关系证明等一系列文件。

回复时间: 2013-04-25 15:49
理论上说算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但你对共同还贷所付资金及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享有权利。你老公可以进行过户,建议你保留共同还贷的银行证明和装修发票等凭证。
回复时间: 2013-04-25 15:56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父母出资购买,房产证落在儿子乙方名下的,应该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但婚后你们还贷款及增值的部分,假如你们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4-25 21:54
属于共同财产,还贷及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3-04-25 23:39
是男方一方个人财产,但是你对结婚后的增值部分与共同还贷享有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4-26 08:58
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离婚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要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4-26 12:44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及增值部分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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