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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纠纷

四川-成都 04-27 00:57  悬赏 5  发布者:j80887…… 给我留言  回答:(5)
11年结婚,女方户口迁到男方父母下,一共4个人。
11年底拆迁,户主是男方父亲,拆迁合同也是户主签字,分的房子也是户主的。拆迁时需要用原来的旧房子抵扣平方,一人35平方(旧房子是男方父母的)迁拆合同上也有这一项。
13年男女双方要离婚,请问女方能不能分到安置房,如果能分需不需要补偿抵扣父母35平方的钱?
男方的安置房是不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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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7 07:50
每人有35平方是共有的。
追问:

她应该分得,那当初抵扣平方的房屋是我父母的老房子,这样需要她补偿钱给父母吗?

回复时间: 2013-04-27 09:25
你好,可以分得
回复时间: 2013-04-27 09:36
你好!拆迁安置时有份额的,离婚时应当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13-04-27 09:49
你好,可以分。
回复时间: 2013-04-27 11:44
可以分到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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