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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诉讼纠纷

广东-韶关 04-28 22:59  悬赏 0  发布者:吴景鹏 给我留言  回答:(9)
吴先生前几年有了第二婚全女士,在一起七年时间左右。平常感情平淡,吴先生在高铁工作由于第二婚所以也带了个男孩,全女士在家带小孩,并非夫妻共有小孩,而是全女士与之前丈夫所生。全女士在家里没有工作,由于近期吵闹较平凡,吴先生赌气说不想过就离婚。银行存款都属于吴先生所挣,大概有三万左右,可能是之前吴先生的一句赌气话全女士一气去把银行里的三万元全取出来了,说要留着离婚时打官司用。而吴先生的儿子也等着这笔钱去做点小生意,现在家里水火不容,恳请大人为小民解开困惑,这笔钱如果按法律来说的话是属于谁的,最后该如何判,在线等,求大人为小民解开疑惑,感激不尽。
问题补充:
如何才能帮助吴先生拿回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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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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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29 12:21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4-28 23:02
如你所述,存款若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则为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应均分。
追问:

但现在全女士一个人把所有存款都取完了,说要用来离婚时请律师,这张卡是吴先生工资卡,吴先生所有积蓄都在里面,恳请大神解答,感激不尽!

回复时间: 2013-04-28 23:06
如果证明不了是婚前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追问:

所以说这三万块钱是否在离婚前是属于一人一半的?全女士一个人全拿去了,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恳请回答,感激不尽!

回复时间: 2013-04-28 23:18
建议携资料面见律师详询。
回复时间: 2013-04-29 08:12
2013年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
回复时间: 2013-04-29 09:57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4-29 11:16
你好,这三万元现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会分一人一半。如果有证据证据一方有恶意挥霍共同财产行为的,在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给其分。
回复时间: 2013-04-29 11:20
结婚后取得的,是夫妻共有财产。
婚前就有的,是个人财产。
可起诉分财产或起诉离婚一并处理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4-2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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