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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浩律所】…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及相关服务合同条款与条件》第

 05-05 10:17  悬赏 0  发布者:20210505xN45 回答:(10)
【方浩律所】…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及相关服务合同条款与条件》第3条、《合同法》第206条、《民法》第108条、《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10条规定,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现即将移送你户籍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切勿以身试法!网贷逾期,不是刻意,收到以上信息,不知真假,不知哪个平台,请问是否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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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5-05 10:18
你好,网贷平台诈骗较多,如果你已经被套路,千万不要想当然的盲目操作,一定要听取律师专业建议,有需要可以电话详细咨询律师,防止越陷越深。如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5-05 10:18
你确实欠他们贷款吗?
回复时间: 2021-05-05 10:23
你好,让我看看合同平台的相关情况,我给你判断清楚是不是骗局有需要联系我详细咨询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9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05 10:29
可以诉讼解决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05 15:34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05 16:16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1-05-06 19:28
可直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1-05-05 10:27
是什么平台
回复时间: 2021-05-05 10:38
网贷平台诈骗较多,如果你已经被套路
回复时间: 2021-05-05 11:36
通常情况下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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