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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北京分公司上班账上错了公司的钱,我也给公司打了欠条,每年用我的工资还一部分

 05-23 07:48  悬赏 0  发布者:jx210523cXow地区:天津-西青区 回答:(1)
我以前在北京分公司上班账上错了公司的钱,我也给公司打了欠条,每年用我的工资还一部分,可是我现在想离职找别的工作,可公司以我欠钱没还清为由不同意,说离职可以你现在把钱还了,可我一直都在公司上班根本没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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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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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是想问,我现在欠公司的钱,想离职公司以我没还清钱为由拒绝我的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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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按照法律规定,你提前三十日申请离职即可,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所以你是可以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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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欠钱单位可以起诉你,但是不能阻止你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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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分公司财务账上错了十几万,我是分公司经理,他们让我承担一半,我应该承担这个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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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不承担责任,单位的债务,你不应该承担。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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