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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未缴纳保险如何索赔?

上海-闵行区 05-04 14:23  悬赏 0  发布者:午后红茶38……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6年10月份进入一家建筑公司工作,该公司于当时挂靠一家大型国企取得一工程的总包,后我一直在该工程担任经济员,一直至2012年年底,在此期间,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2009年前工资3500元,2009年后5000元。后由于跟甲方索赔,那家大型国企出具一份管理人员名单,上面写明了我的工资为6000元,在职期间有加班证明。我该如何索赔?索赔的金额大概是多少?申请仲裁在工程所在地还是那家大型国企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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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4 15:02
向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所在地或者是你的工作所在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均可。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但是你需要证明加班事实存在(若超过两年的,你还需要证明超过两年的时间段内未付加班费)。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自08年1月1日开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六月算半月,超过六月算一个月)。详情来电或者预约当面咨询
追问:

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可以要求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吗?自己辞职可以要求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吗?可以要求按照管理人员上标明的6000元补足工资吗?

回答:

双倍工资已经超出了仲裁时效!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需要具备一定条件,至于工资差额需要看你的证据。建议来电咨询,更能表述清楚情况准确分析

回复时间: 2013-05-04 17:15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5-05 13:14
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已过时效,不能主张;
2、保险,可以要求补缴;
3、加班费可以要求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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