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房租到期,房东不退押金,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为19年8月16号到20年2月15日

辽宁-沈阳 08-17 23: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房租到期,房东不退押金,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为19年8月16号到20年2月15日,但20年2月15日至21年8月15日一直续住,未签订新的合同。未按约定退还押金算违约嘛。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一个月房租。我可以主张房东退还押金并赔偿我一个月押金吗?(房租房东以岁数大不用微信为由,收取的现金,并没有收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8-17 23:33
你好,协商不了的话,就只有起诉对方
回复时间: 2021-08-18 01:29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839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18 06:18
协商或者起诉
回复时间: 2021-08-18 06:34
只有起诉对方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906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18 07:18
可以诉讼解决的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9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18 09:48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21-08-19 10:55
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47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19 20:22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的哦。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08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20 20:20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21-08-18 09:57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21-08-18 16:55
你好,屋内物品没有损坏的应当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21-08-18 21:45
协商不了的话,就只有起诉对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南宁
安徽合肥
河南周口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河北石家庄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471
山东 菏泽
人气:209345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194
广西 南宁
人气:570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