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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问题?

 05-07 19:15  悬赏 15  发布者:whj31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德州 回答:(7)
律师你好:我与女方经女方舅舅介绍结婚,由于本人在外地工作,婚后生活四天我就回外地工作了。婚后两个月的时候,女方就以跟我结婚太仓促,不是他本人意愿和感情不合为由。要求与我离婚。请问当时结婚时给女方几万元彩礼钱是能要回?再就是当时我为了结婚借债四万,这笔债务由我自己偿还还是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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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7日 21时16分
应返还彩礼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7 19:25
如果没有结婚证 没有共同生活的话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3-05-07 19:26
彩礼钱很难要回,属于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3-05-07 19:27
如你所述,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3-05-07 20:21
1、彩礼不能要回。
2、属于个人债务。
回复时间: 2013-05-07 22:08
不给彩礼,律师有这个能力
回复时间: 2013-05-08 08:33
可以要求偿还,
评论者:曹顺海律师
时间:2013-05-09 15:45
彩礼可以要回一部分。毕竟结婚了,不可能要回全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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