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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5年后生育加女方名,离婚分配~

 05-11 07:12  悬赏 0  发布者:kathy3……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老公婚前首付28万,贷款12万购得现在的婚房,5年后有了孩子,应我的要求加名,由于加父母名费用和手续问题,只加了我的名字,份额都是产证的50%。
现在考虑孩子教育问题,准备置换,房子卖了139万~现在计划继续贷款,置换180万左右的房子;
老公提出:新买的房子要加入父母的名字或者他占60%孩子和我各占20%,理由是上套房子他个人的付款占了大的比例,现在增值了,新房子也要类推;我认为:28万是他前一段婚姻留下来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贷款偿还与增值的部分肯定是与我对等均分的,追究起来,28万加入他的比例份额是合理的,而不是现在的升值后的比例。
为此,家里闹的不开心,有离婚的可能;
如果此事上升到法律层面,法院会更支持谁的述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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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11日 11时55分
1、双方在产权证上如约定各50%,售房款也应当一人一半。

2、双方在产权证上如没有约定份额,应当考虑对方首付及相应的增值。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1 09:47
再行购买的房屋原则上各半份额,
回复时间: 2013-05-11 11:12
可要求按照产证份额来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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