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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占用公共区域

广东-广州 05-16 07:22  悬赏 0  发布者:lydia2……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房产所在小区属于在售楼盘,还未完全交楼入住。小区内公共活动区域不多,电梯楼一楼为架空层,也属于公共活动休闲区。我所在的楼下一半的架空层,物业在未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把一半的面积用于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地,另一半基本上成为了物业工作人员以及去物业办事的人的停车场。目前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该2层的办公区是本栋交楼后建的,未经过我们业主同意,我想请问律师,此情况下,我们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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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6 09:06
目前最好组建业委会,业主个人难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5-16 09:11
先组建业委会,再联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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