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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问题

陕西-安康 05-16 21:26  悬赏 20  发布者:644109……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标明面积是115平米,现在房管局测量契税证上测量的面积是122.5平米,多出了合同面积的7.5平米,开发商要求按原先购房时的价钱补交,该不该交,该交多少?请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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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6 21: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5-16 21:37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比值是6%,比值已经超过3%,应该补交!一平方价格乘以7.5平就是补交款。
回复时间: 2013-05-16 22:05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比值是6%,比值已经超过3%,应该补交!一平方价格乘以7.5平就是补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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