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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笔误,引起内容矛盾,此等错误宇宙罕见!借条还有效吗?

 05-23 00:15  悬赏 0  发布者:zhongb……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2)
今    张三         借给       李四       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           圆整,即¥   1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07     年  04 月  25  日起至 2014     年   05 月   20 日止,共    12 个月,利率为每月   2   %,每月利息人民币(大写)      贰仟      圆整,即¥    2000     元,每月利息于  21  日前支付,全部本金于   2008    年  04  月   25  日一次性偿还。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  李四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无担保人时。借款人同时即为担保人。  
注:1、本借条同时为出借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李四 (名字上按有手印)   身份证号:362203…………..。
 出借人:张三                      身份证号:362203……………..
   

                                     2007年 04 月 25 日

注:(出借人张三只填了张三的名字和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其余空格处都是借款人李四写的。
     错误在于:担保人确认那里错写成了李四,本该填张三或者不填,现导致李四即是借款人又是出借人了,请问律师张三持有的这个借条还有效吗,张三有银行转账凭证,万分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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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3日 15时30分
可以做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担保人的笔误,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综合本案事实进行判断,张三手中有转账凭证当然可以证明张三一方是出借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3 08:27
有效。当个别词语出现错误时应结合整个借条内容来看。
追问:

这样出现借款人和出借人矛盾,也有效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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