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李保忠  
已解决问题

经济纠纷

 05-23 15:00  悬赏 10  发布者:1婚姻法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宜昌 回答:(5)
各位律师好:
请教一个问题夫妻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和结婚收份子钱,办婚礼后夫妻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一个月(法律上登记时间一年),男方去世,经济有纠纷,男方父母是否可要回这两份钱。
谢谢各位律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3日 15时22分
法律规定的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3 15:04
难以要求返还这个部分
回复时间: 2013-05-23 15:06
很困难要回来
回复时间: 2013-05-23 15:21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为了结婚父母借债,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要回部分的。
回复时间: 2013-05-23 15:35
你好,不可以的。
评论者:郑鹏律师
时间:2013-05-23 19:43
你好,男方家属不可以要回彩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773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940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3225
湖南 长沙
人气:546578
重庆 渝中
人气:39737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9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