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郝廷玉  吴亮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该问题已关闭

探视方式纠纷。不希望对方单独带出

重庆-彭水 08-08 10: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8082rY 回答:(6)
探视方式纠纷。不希望对方单独带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8-08 10:18
你好!限制探视方式的法律基础​
​​《民法典》第1086条​:法院可根据“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探视方式作出限制性判决。
关键突破口​:证明对方单独带出孩子存在 ​安全风险或情感伤害​(如酗酒、暴力倾向、陌生环境不适等)。
回复时间: 2025-08-08 10:46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维权的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40104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08 11:17
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5-08-08 11:20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要因为大人之间的纠纷而影响到孩子,本身父母双方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重大伤害和影响,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不会虐待自己的孩子,大胆放开探视权,对孩子对双方都有益处。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抚养孩子也是挺操心的,让另一方共同分担也是身心放松,对孩子也好。还有一点,任何一方都不要对孩子说另一方的不好或者不是。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669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08 13:16
诉讼
维权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3520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8-09 22:11
根据《民法典》,若不希望对方单独带出孩子,可与对方协商变更探视方式,比如在指定地点探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定合适的探视方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北京海淀区
广东梅州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331240
河北 保定
人气:171796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72650
湖北 襄阳
人气:479886
浙江 杭州
人气:8352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