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亮  毕丽荣  姜万东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夫妻同贷款,因夫豪赌用完贷款,妻未用,夫妻已不和,车二押贷款

广西-贵港 09-11 22:32  悬赏 0  发布者:wei250911j0 回答:(10)
夫妻同贷款,因夫豪赌用完贷款,妻未用,夫妻已不和,车二押贷款,二押报警告他们是诈骗,女方无辜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414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11 22:35
女方虽未用贷款,但共同贷款需担责。先收集丈夫豪赌证据,证明贷款未用于家庭。与二押方说明情况,协商解决。若被诉积极应诉,争取法院认定非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25-09-11 22:42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还款计划,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依法分割财产,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起诉立案离婚,想离婚没有离不成的婚
回复时间: 2025-09-11 22:55
你好!对于您所描述的困境,我们非常理解您的无助与焦虑。丈夫因赌博滥用夫妻共同贷款,并擅自将车辆进行二次抵押,导致您作为妻子被卷入可能的刑事指控中,这确实是一个复杂且令人不安的局面。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适用解释​:该条款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标准。您丈夫因赌博所负的债务,明显不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所负的债务,且您并未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因此该债务应认定为他的个人债务,您无需对此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适用解释​:构成诈骗罪需同时具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和“遭受财产损失”等要件。您丈夫的行为涉嫌诈骗,但您本人未参与其欺诈行为,且对贷款用途不知情,因此您个人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设立】​​“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适用解释​:车辆二次抵押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是否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但您丈夫在未清偿首次抵押的情况下进行二次抵押,且可能涉及欺诈,该二次抵押的合法性存疑。
回复时间: 2025-09-12 09:28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5-09-12 09:38
协商解决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39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12 10:55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25-09-12 12:09
债务需要界定,你可对二押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不予认可。
  • [广西-南宁]
  • 梁帅律师 VIP
  • 电话:13557510918 微信号  liangshuai452959400
  • 23161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12 15:09
是共同贷款,要承担责任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3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13 09:14
看具体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25-09-13 16:14
你好,女方也需要承担还款义务。还款后,可以向男方追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辽宁沈阳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苏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82414
广东 深圳
人气:226040
山东 临沂
人气:263079
河北 保定
人气:171644
江苏 南京
人气:135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