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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子转给哥嫂抚养可以吗?

 05-26 20:56  悬赏 0  发布者:741852……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汕尾 回答:(4)
离婚后小孩子转给哥嫂抚养可以吗?
问题补充:
那户口上给哥嫂可以吗。。。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话,还是转给哥嫂了,会触及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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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广州]
  • 宋鑫律师
  • 电话:13922160908
  • 201300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6日 21时08分
可以让他们照顾,但抚养权及监护权皆是父母。你哥嫂要符合收养的条件才能办理收养手续。
追问:

怎样的情况才是符合收养的的条件,哥嫂本来有一个儿子了。

回答: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追问:

如果哥哥没有结婚满三十周岁可以办收养吗,对他以后结婚之后可以生几个小孩有没有关系的?

回答:

那是不合法上的户口。现实有并不代表就合法。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6 21:00
抚养权只能归父母 哥嫂代为照看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5-26 21:05
要办理收养手续的。
回复时间: 2013-05-26 21:24
双方同意是可以的 当然需要办理收养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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