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陆腾达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这种情况应该起诉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还是合同撤销返还房款

 05-31 11:59  悬赏 10  发布者:十年一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1)
我的朋友借我的钱,到期不还,但是他和他儿子女儿都说慢慢等,会还。然后我朋友偷偷把自己的两处房子以买卖的形式给了儿子女儿,等我起诉时,房产已经过户,无法查封,在我一审胜诉后,其儿子女儿把房子再次卖出。造成无法执行。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恶意串通,我是否可以告他们?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31日 12时42分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的。
其它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31 11:59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5-31 12:00
您好,可以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5-31 12:02
如果没超出时效,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撤销债务人与其子女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如果第三人支付了合理对价的话,是无法要求执行房产的,只能要求债务人及其子女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5-31 12:08
如果你朋友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房产你可以起诉行使你的撤销权。
我的补充: 2013-05-31 12:10
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1年内行使。
回复时间: 2013-05-31 12:18
可以行使代位权,要求其子女支付房款。
可以主张恶意串通,要求就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补充细节,如有需要,可以致电。
回复时间: 2013-05-31 13:10
你好,如果第三人不知情并且支付了合理对价的话,属于善意第三人,无法要求执行房产的,只能要求债务人及其子女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5-31 13:48
买卖房屋的卖房款是否真实交易发生?可以考虑从这个角度进行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5-31 16:41
1、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倒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如果第三人不知情,已经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且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即视为善意取得该房产,便不能行使撤销权。
回复时间: 2013-05-31 16:45
从举证的角度,以行使撤销权为宜。但第二个买卖行为,如属善意第三人,无法通过行使撤销权追回房屋。可直接执行第一个买卖行为无效后的购房款。
这样操作,时间也会比较长,如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可直接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6-01 13:07
你好,对方及儿女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恶意转移。
      可以再行起诉其儿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18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