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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河北-石家庄 08-04 07:52  悬赏 0  发布者:sjzzxb 给我留言  回答:(4)
一、事件概述
2010年7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30左右,患者女,85岁,因股骨颈骨折到医院门诊,经由医生签发了住院治疗通知书。
当日下午15:00,患者家属在该院住院部普通入院窗口,交付2万元押金办理了住院手续,17:00左右患者入住创急科4病区32床。18:00—19:00之间,护士为患者测量了血压和体温。 20:00—22:00左右,当班护士拿来两袋液体开始给患者输液。液体输完后,护士又在患者腹部注射了一针药物,并让患者家属指压注射点3分钟。详见药费复印单(有原件)。
此后,患者意识清醒频繁排尿,到次日凌晨(即2010年7月27日)1:30左右,陪护家属发现患者无意识排出大量尿液,随即叫值班护士协助更换尿垫,值班护士发现患者已处于昏迷状态,丧失意识无法唤醒后,立即通知医护人员采取紧急抢救措施。抢救一直持续到当日下午18:00,在患者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后,才由创急科4病区32床转入重症监护室(ICU)16床。在该院各科医护人员的努力下,经过六天的抢救,患者生命体征虽有所好转,但目前还是靠药物和呼吸机维持生命,仍处于昏迷状态。
二、严重失职 诊疗如儿戏
面对这样高龄的病人,从患者入院起直到值班护士发现患者处于昏迷状态期间,陪护家属没有见到任何医生进入病房为患者问诊查体。主管医生在未见病人,不了解病情的情况下,即为患者开具处方,输入大量脱水药物(甘露醇)和抗凝血药物(低分子肝素钠)。输液过程中,护士即没有观察病人对药物的反应,也未让患者陪护家属观察患者尿量及颜色,更没有记录24小时出入量。注射低分子肝素钠后,护士仅让患者家属指压了注射点3分钟,这些均给患者生命安全埋下了难以救治的严重隐患。致使患者入院不到8小时,就造成严重脱水,出现全身冰凉,呼吸困难,心脏衰竭,供血不足,胃部出血,血压不稳,血糖增高,身体抽搐,意识丧失,昏迷不醒,几乎致患者死亡的恶性医疗事故。
问题补充:
上述问题如何向医院进行索赔。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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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4 15:39
需要证据证明医院方的过错
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提示:如需当面咨询请务必提前预约,并带齐相关材料(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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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8-04 09:19
医生违反诊疗规范,可以推定院方存在过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失程度须进行鉴定来确认。
回复时间: 2010-08-04 09:33
可就医院诊疗过错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0-08-04 11:19
你好,专业医疗律师为你解答。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医院的治疗行为有过错,建议立即复印并封存病历,委托专业医疗律师对病历进行评估,了解医院诊疗行为的过错,然后让专业律师去和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诉讼中解决鉴定问题。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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