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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纠纷

天津-河东区 06-06 19:25  悬赏 0  发布者:gaosan…… 给我留言  回答:(3)
原协议为手写,5w定金,双方签订后打印2份。然后对方找理由要过去我方的协议,并手写添加了一项内容为——所有税费我方支付(此项明显与打印内容不同的,确定是后添加)。我方不承认此项,而且当时有目击者能为我方证明我方不同意此项。我方扣除1.6w税款后,付全剩余房款,最终房屋还是办理完成了过户手续。现在对方起诉我方违约未能缴纳其房屋全款,要求我方缴纳5w违约金+1.6W税款。
  想请教律师,  1.添加的内容是否有效
                2.我方是否违约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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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7 06:45
有证据证明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3-06-06 19:28
无效,不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

能根据法律条款解释下么?谢谢

回答: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更改,必须要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才可以就合同的事项进行变更。

回复时间: 2013-06-06 21:18
1.如果你手中的协议同样有税费你承担的约定,该约定不会因你找证人作证就被认定为后填。约定有效;2.但一般你只需按约定支付税费,无需另行支付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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