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陈铠楷  朱学田  年遇春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合同争议

浙江-金华 06-09 13:25  悬赏 5  发布者:19860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5月4号入厂工作,工资保底三千,每个月15号发上上个月工资,可到工资发放日,老板每次都推迟,从8月1号改为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有个单价的问题,当时老板出告单价时部分工序很低,所以员工都不愿做工价低的工序,后老板叫我和几个老乡做,经协商,老板把其工价加了一点,但不贴出来,未免其他员工有异议,私下还有写一份协议,可几个老乡中途辞职,跟老板就发生工价争议,带走协议,去劳动局解决了,等后来发工资时,老板又拖欠我的部分工价,所以我打电话时,把我追讨工资事实和拖欠数额,时间清楚的录下,用防范我辞职不干时会发生此类事情,可到10月30号才发8月工资,11月出新产品又做不出钱,11月21号发玩9月工资,我口头就跟老板说辞职,老板答应了,叫我11月30号去结算工资,我还交接了工作,后来去结算工资时我的账目不对,相差很多,,工价部分又不给。更多出一笔借款,因多次协商不成,我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用工单位注销工商登记,是个体工商户,仲裁时我已说明注销,仲裁说不影响裁决结果。裁决下来了,根据我提供证据,确认劳动关系,责令单位支付我工资,工作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支持我的请求,用工单位不服,用已经注销的个体工商户主体上诉法院,说我是临时工,双方已经约定自由劳动只有8月至10月在其厂工作,提供了两份8月和9月工资发放表,对于这个工资发放表的我没异议,上面有出勤30天实发工资,有我的签名,法院受理,老板告我,以劳动仲裁为胁迫多要工资,称我十月份就自行离开根本不存在11月份工资,我成被告,可我提起仲裁时,开庭,老板没来也没提供书面答辩,我有提供一份公司的员工工号,上面有我的名字,也有老板的亲笔签名,签名处有2012年7月31号,还要公司的流程卡上面证明我的工作岗位,还有两段电话录用,是在工作期间老板推迟和拖欠工资我问其追讨,就打电话的把事实谈话录制下来的,有通话记录,仲裁也支持了,老板上诉提供两份工资是这样的,
(工资发放表,所属日期2012年8月 ) (工资发放表,所属日期2012年9月)
上面只能证明我拿到8月至9月部分工资,不能说我结算清也不能证明老板拖欠工资的事实。因为老板每个月都没按时发工资,8月工资都10月30号才发,所以发工资时根本没有日期。还有我在10月25号支了1100块钱,发工资时被扣在8月工资发放表上,我有借据证明, 我需要怎么答辩。 希望法院能查实驳回他请求, 对方上诉,在这样的条件下我是不是可以反诉 现在我如果反诉,追加加班费可以吗,我该怎么申请反诉,

希望各位耐心看完,给我出个好的方案 在这里谢谢啦    
          用工单位写, 民事起诉状,原告,某某某,个体工商户,我成被告
原告不服裁决书,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原告仅需支付被告10月份3240工资,原被告之间就10月份工资没结算清楚,原因是被告自行离职而没有发被告工资10月工资不是被告所说3829双反曾在义乌劳动兼出纳大队调节过,原告同意支付被告10月份工资,被告想以劳动仲裁胁迫为多要工资,调节未达成,原被告之间在2012年8月,9月相继结清了工资,不存在拖欠工资的事情,10月份被告自行离职不干,原告多次催其来办理离职手续,领取10月份工资,被告一直不予理会拖欠11月份工资,更是无中生有之事,10月份离开,不可能产生11月份工资2原告不承担经济补偿金,3原告方从2012年8月1号开始实行自由的劳务合作关系,工资体现在劳务费上,并按件记酬,因此支持被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也是错误的,,,原告提供,两份8月,9月工资发放表,
  大侠你在看看,,我帖子里的内容有说清楚没,先看懂在提意见

  其实我和老板在监查大队调节时都有给我做笔录,我们双方各自的笔录都有签名,底案都有在劳动监查大队的,调解的事实,主因,不是原告说的那样。其实我们双方的笔录,都清楚,只要把底案调出来,也能证明老板隐瞒事实
      希望给个好的方案,
问题补充:
这些程序下来我大概要花多少费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9 13:44
无需交费的
追问:

您好,,麻烦您帮忙我出个方案吗,具体点,,可以吗。。我不知道怎么写反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715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57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51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2
广东 广州
人气:34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