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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诉状这样写对吗?还有什么要改进的?

浙江-宁波 06-10 12:51  悬赏 0  发布者:红水晶 给我留言  回答:(4)
民事诉状

原告:某某,女,1951年7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0227195107036346),汉族,职业:退休,现住鄞州区石碶街道建庄村杨家54-55号,联系电话:13429349680。
被告:某某,男,1972年12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0227197212255734)汉族,职业:工人,现住鄞州区石碶街道谢家馋村朱家36号,联系电话:13777132086。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返回原告借款110000元。
2、 由被告承担因本案诉讼引起的全部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2年3月14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110000元,并出具借条1份。因原告的女儿和被告是多年的同事关系,所以对被告的借款行为和信誉深信不疑,也就没有写下利息和还款日期。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欠借款不还,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某某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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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0 14:38
利息呢,建议委托律师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6-10 15:33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6-12 16:20
债权债务纠纷看似简单,但是没有专业律师的参与,还是会有不少隐患的,比如有些律师能想到的你肯定想不到,所以建议请律师全权代理。
回复时间: 2013-06-10 20:29
可以写清楚就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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