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魏伟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房产问题

辽宁-大连 08-06 08:56  悬赏 20  发布者:CVD8036 回答:(6)
早上好!我08年交了一个女朋友,09年7月我计划买房子的时候,我首付少了5万元,我女朋友同意借给我5万,当时还写了借条。于是房子买了,产权证是我的名字,而且一直到现在的每月贷款都是我自己承担的。09年10我就将这个五万还给她了。今年我们由于感情不和,分手了,她提出要从买房到现在房子升值期间房子升值金额的一部分。理由是房子我们共同投资买的。我想请问,从法律角度她这个要求合理吗?拜托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6 08:59
一、你们之间属于借款关系,且借款已经还清,该房产应属于你个人所有;
二、你可直接拒绝她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10-08-06 09:03
看你们当初是如何约定的,以及借条上的内容是怎么书写的
如只是简单的民事借款,那么你女朋友只是把钱借给你的,你只需要按借条上约定的时间,还清她的借款就行了。不存在共同投资一说。
回复时间: 2010-08-06 09:03
你们之间属于借贷关系,并且你已把借款还清,该房产所有权属于你个人。
回复时间: 2010-08-06 09:09
不合理。你可以拒绝他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10-08-06 09:16
不是有借条吗?怎么成了共同投资了呢?
再说只是朋友关系,不是夫妻关系!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0-08-06 09:37
如果有借条,则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而不是合伙关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徐汇区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239
浙江 杭州
人气:10137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0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