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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链绊人致残

河南-郑州 06-10 19:45  悬赏 0  发布者:250032……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在工作时经过一酒店外的人行道时不慎被一违规设置的铁链绊伤,当时已无法行走,现有市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写有这一事实,我当时未报警,打电话给同事来把我背到医院,同事可为我做证,1这两份证据能证明我被绊伤的这一事实吗?2铁链明显是酒店为防止停放非机动车堵门而设的,还用证明吗?
问题补充:
补充,我已经拍过照了,还有我手机当时的通话清单显示我打给多位领导和同事了,行政机关的认定的事实提交给法院,法院会认可吗,大家认为这些证据能证明被绊倒的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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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0 20:09
建议拍照,由同事出具证明,然后与酒店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10 20:57
证据不是很充分,建议补充证据,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10 23:27
同事需要作为证人证明但同事与你关系的特殊性证明力恐怕有所减弱;另外,酒店外的铁链拍照证明。
追问: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我已经拍过照了,现在还有我手机的通话清单显示我当时打给多位领导和同事,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书在此的法律效力高吗,能认定这一事实吗?

回复时间: 2013-06-11 09:11
由同事出具证明,然后与酒店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11 19:00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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