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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产问题

河北-邢台 08-06 19:30  悬赏 5  发布者:quiet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买了村里的宅基地,村大队收了钱后给予一张收据。若干年后,我口头答应一村民暂时使用该宅基地搭建简易棚做小买卖,但没要租金;去年,该村民自己花钱办了一张宅基地证明,但是该证明上只有政府的章,没有土管局和村大队的章,凭借此“假宅基地”证明,开始在该宅基地上盖住房。该村民还声称曾经买过该宅基地,并把钱给了村里的退休支书甲某(甲某是其亲戚),但甲某已经于2009年死亡。村大队调解人从中调解时,我不敢把收据给其看,怕他调解时该村民趁机知道有收据后,再造一张落款为甲某的假收据(我的收据落款人至今仍健在,并可做证)。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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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9 14:20
通过村里开出证明向县里反映。向县土管局写材料撤销对方的宅基证。最好别让对方该房,但别出其他意外。详情可向齐心律师李连进咨询:13172673506,地址:邢台市冶金北路446号民俗园对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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