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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上海 01-09 14:21  悬赏 20  发布者:lantia……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于2008年7月16日在公司上班,签了2年合同,基本工资是750元,加奖金全勤奖,车贴和饭贴共2000元,今年1月7日公司通知我被裁员了,第2天去公司得知赔偿半个月工资也就是480元加上代通知金960元,请问这样做合理吗?他们一方面说裁员却又不肯写裁员证明,还说解除合同,想问下正常赔偿是怎样的,应该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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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09 14:29
不合理,应当按月工资2000计算。
回复时间: 2009-01-09 15:17

 1、由于你工作不到半年,那么如果公司是违法或者违约辞退你,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按照你解除合同前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如果公司是合法或者经济性裁员,那么公司应当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2、单位解除合同应当向你出具书面的解除证明。
回复时间: 2009-01-09 18:17
你公司做法违法,裁员是假,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双倍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建议电话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09-01-12 10:46
应按照应得收入计算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09-01-1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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