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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陕西-汉中 06-18 17:40  悬赏 0  发布者:liyao2…… 给我留言  回答:(7)
2013年6月10日在非机动车道上碰伤一个7岁的男孩,孩子的家长在路边聊天,我哥哥骑车经过时曾提醒家长路上让孩子玩耍很危险,家长不予理会,我随后将正在路上玩耍的孩子碰伤,当时没有报案,便带孩子到医院治疗,医疗费用由我方全部承担,医生诊断为轻微脑震荡,现在孩子私自出院了,对方要求去交警队备案,请问交警队给予备案吗?如果司法解决我将支付受害者多少费用,医疗费用花了1300。医生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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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8 17:43
等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按照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主张权利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5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18 18:23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即可,主要是医疗费,小孩子也不牵扯误工费
再适当给点营养费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6-18 17:43
您好,这要根据交管部门的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6-18 17:45
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确定,根据责任认定各自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你们的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6-18 18:21
可以报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18 18:3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6-18 19:01
根据交管部门的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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