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去年十二月份在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

北京 06-24 14:34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去年十二月份在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并且签了购房合同,房屋过户手续都已经办完了,原来的房主户口没有迁走,合同写的是过户后30天迁走户口。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我这着急给孩子办理幼儿园报名,他们户口不迁走我的户口过不来就不能报名。如果他影响我报幼儿园,我能拿着和中介签的合同起诉他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4 14:40
您好,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去对方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提起诉讼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24 15:30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我的补充: 2013-06-24 15:31
您好!
1 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
2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6-24 15:33
可以起诉对方
回复时间: 2013-06-24 14:38
你好,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义务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3-06-24 14:42
约定违约金了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6-24 14:45
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迁户口。
回复时间: 2013-06-24 14:50
你好,根据购房合同中户口迁出办法的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对方承担。诉讼时效为两年,如需详细咨询或帮助请来电
回复时间: 2013-06-24 14:55
按合同约定,对方违约,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24 15:13
可以起诉对方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6-24 15:41
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去对方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提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24 16:16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24 17:04
可以要求对方立即迁走户口,但对方迁户口必须名下有其他房产,否则即便对方愿意迁走也办不了。但你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 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你只能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6-24 21:28
依据你与其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户口迁出办法的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其实际履行,并且承担由此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6-25 09:27
可以要求对方记录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上海杨浦区
北京朝阳区
上海黄浦区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684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098
陕西 西安
人气:104903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05
浙江 杭州
人气:121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