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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与物业

陕西-铜川 06-26 16:01  悬赏 5  发布者:www_b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小区只有两栋楼,2008年购房,至今开发商不予办理房产证,并聘用一个女人和一个老人分管物业和看门打扫卫生,小区只在去年4月开了片地弄了几个健身器材,另外两栋楼面对面种了两排树,中间一排路灯,路灯与两边树之间各留了一辆车通过的距离,也就是大家通往住房的道路,现在物业不允许小区除了购置车库之外的小区业主车辆进入,但通过出租的形式准予外来车辆进入,收入归物业,对于所收小区内物业费支出流向也从未进行说明或公示,另外了解到,小区物业没有任何资质,我想请问我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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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6 16:06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已经协商,开发商扯皮,无视权益,现已投诉至房管部们介入,想咨询一下路灯与树之间距离是否属于公用面积,以及没有物业资质,不公布物业资金流向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回复时间: 2013-06-26 16:12
你好,开发商不予办理房产证,可以先主张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追问:

开发商一直承诺办理,但从未拿出实质行动来,据了解,此房屋土地审批时并为申报商品房用途,交房后都是一年多两年多的收物业,一交一大笔物业,不交就断水,或将未交业主名单贴至小区醒目处公示,所以现在小区业主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惩治开发商也无资质物业

回复时间: 2013-06-26 20:03
你好,该物业公司只有两名人员,属于典型的“袖珍物业”、没有相关资质和手续手续没有服务和收费资质。可以向当地物业办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6-26 22:24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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