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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06-29 16:40  悬赏 5  发布者:zhuiqi……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太原 回答:(2)
和单位2010年签定的购房合同,单位集资房,购房合同上写着属于经济适用房,没有房产证,有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十年房贷),所以本人也不清楚房子的性质是什么类型。由于要调离原单位,现产生房产纠纷,单位要求退回房产,请问如果我将房子退回给原单位,价格按什么算?我有没有权力保留房产?我该怎么办?(不处理房子拿不到档案)。谢谢
问题补充:
购房合同协议非常简单,见下面的描述。非常感谢!
房子的第一批集资款2008年起交,已于2011年5月竣工交房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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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29日 16时56分
要看你们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追问:

郭律师,您好!我的购房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为单位,乙方为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适用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济适用房位置描述。
二、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
三、购房者(即乙方)必须是甲方职工。
四、房屋售价为成本价,后面是成本定价(这里只是估算价,后面又重新计算了房价)。
五、乙方所购房屋具体位置,面积,估价。
六、以上诸条双方共同恪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2010年9月1日起生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9 20:07
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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