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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终止协议是否属于毀約

上海-黄浦区 06-30 16:57  悬赏 0  发布者:fa4817…… 给我留言  回答:(7)
这终止协议是否属于毀約
发明人***发明了不要任何物理材料,利用电子密集和电子能量作用于多个 、多排、上下敞通的管道中组成“电子网空气过滤器”(现用于试验机管道规格为:Φ84×220mm),在风机的作用下使室内空气通过管道不断循环,稀释环境空气达到净化目的,代替市场上多层纤维或静电模块过滤空气的方法,达到:无臭氧、无风阻、无耗材、无二次污染(下有水池)、免清洗、免维护、长寿命、低成本、等目的,使普通百姓也能买得起用得起分享到空气保健,本发明已经有国家专利局通过初审合格进入实审。
市场上“多层纤维过滤”分为初效、中效、高效、三种材料耒过滤空气,JG/T294-2010标准规定:一次通过净化效率测试不应小于50%”,耒衡量滤网的吸污能力(注:是二次污染的隐患),同时标准3.7条还规定了寿命:通过净化材料在有效期内,净化效率下降到初始净化率50%的时间计算所得的时间长度。
由此可見:1.“电子网空气过滤器”无初效、中效、高效、三种材料,是进入千家万户百姓家庭的民用产品,並規定不用于“有洁净要求的场合”,就不能用JG/T294-2010标准规定:一次通过净化效率测试不应小于50%”耒衡量滤网吸污能力。2. “电子网空气过滤器”内只有无形电子,没有净化材料其净化效率不会下降,是长寿命的网。
美籍华人***看好该发明专利与发明人签订了专利使用协议同时申请了国际专利要实行全球销售,由于JG/T294-2010标准规定:一次通过净化效率测试不应小于50%”耒衡量滤网吸污能力,提出要终止协议退还费用,是否合理、合法、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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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30 17:52
a.这个是属于解约,除非有明确界定,一般来讲,这个解约缺乏法律依据。
b.在特定明确的条件下,这个解约有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
建议介绍契约内容,及交谈于律师。也建议你联络到我们。
回复时间: 2013-06-30 18:20
属于违约的,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6-30 18:27
依据双方协议的具体约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3-06-30 18:55
依据双方协议的具体约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3-06-30 21:29
如协议无明确规定使用JG/T294-2010标准规定,则对方以此要求终止协议,属于违约,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6-30 21:47
需要带上协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6-30 23:04
对方以此要求终止协议,属于违约,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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