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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到期,对方不返还土地

湖北-襄阳 07-01 12:28  悬赏 5  发布者:hzy825……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家有块水田(3.6亩)紧邻镇区主干道,1990——2000年那是还要交粮种费用等等,我们家里也是一直交,还留有发票,2005年土地经营权确权,其证件发给我们家。
   在2000年的时候,本村例外一组一村民,考虑地块交通便利面积大,想租我们家那块地,一开始我们家还不愿意,但是后面多次谈,结果对方给我家5000元,算是作为租金,同时我们家也写了个收据给他,收据上只有写到:某某收到某某5000元整。没有其他任何内容,后来对方想买我们的地,但是我们没有卖给他,结果对方偷偷的和村委会签了个合同(他、村委会都没有告知我们此事,知道2008年事情爆发,我家才知道),合同大概内容是:“租用我们家那块地办水泥板倒板,建厂,一次性付给村委会8800元,时间为十年,合同到期时间:2012年12月30日”。
    几年过去了,随着城镇的发展,土地也越来越增值,结果2008年,那村民结果偷偷和村委会、乡镇府搞好关系,申请在我家土地上盖两间房子(面积:160),恩,申请书和规划证差不多办好了,当然我想他走关系办理这些证件,可能花费一笔钱。直到开工那天我们家才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我们就马上反应给村委会、乡镇、县城建、国土,结果乡镇也下了停建通知书,对方一开始还停建,结果政府、我家人一走就又开始建房,当然后来对方还是没有把房子建起来。通过这个事情,我家认识到严重性,就就想把地要回来,由于对方在政府部门有关系,政府部门向着他们,那个村民也不返还土地给我们。我们家只有托人,通过县级相关领导在当地的乡镇府的调解下,我们家退让一步,就说等他到2012年12月30日,把土地返还给我们家,而且乡政府还写上了保证,说政府保证到期把土地返还给我们家,还盖了乡政府的公章。事情就这样,暂时告了一个段落。
    然,2012年过去了,合同期快到了,乡镇府的人来我们家说:人家那村民不返还土地给你们家,怎么办?当时我们家就说:要求对方无条件返还,而且你们政府也写了保证书。结果就这样拖拖拉拉,一直没有弄成,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当地政府居然以我家的名义和对方村民打官司,说是政府帮我们打官司,看到你们家现在的困难(父母翻车事故骨折、姐夫得来甲亢病,叔叔脑溢血去世)官司的费用他们乡镇府出,结果事情到现在都这样拖着、、、、、、、,我家人去问,就说没那么快,、、、我们家现在都没有土地,家里人也来越老了,去年我父母开耕田机帮人家耕地,结果车子翻了,多处骨折,现在不能干重活,失去一丁点劳动力,所以现在希望早日把土地拿回来。
    请问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家还可以拿回土地吗?
我个人观点:
    (1)村民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应该是无效合同。
    (2)那村民应该无条件返还土地给我家,同时还要回复土地原状。
    (3)乡政府写了保证书,我们家可以直接向政府要土地。
    (4)乡镇府应该没有理由以我们家名义与那村民打官司,应该是乡政府本身和那村民打官司。(因为乡镇没有办法把土地要回来给我们家)
    (5)拆除那个临时建筑。回复原貌。
    插曲:合同到期后,乡镇府和那村民协商,那村民提出两个方案:(我家不同意)
     A:说可以返回部分土地给我们家,但是要我家补偿他在我们地块上建的临时建筑的拆迁费用(由于办厂,他在我家土地上,做了两间面积大概40平方的一层砖混结构房屋,好像走关系办理临时建房证件)。
    B; 说我家40万,卖土地给他。

     说明: 现在我手上有下列资料:
      (1)我们家一直交公购粮提留款 ,纳税的证件
      (2) 那村民私自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
      (3)那张收据的复印件,同时还有一张那村民的假证件(提供给县级部门的)——在收据上,模仿我爸妈的字体,写上了“田不要”三个字。 
      (4)对方村民乡各管部门申请建房的证件和相关部门的签字的复印件
      (5)我们家乡各部门申请的诉讼书
      (6)乡镇府给我们家写的保证书
      (7)其他资料
问题补充:
我想咨询下:如果要打官司,我家赢应该没有问题吧?建议各位大师级的律师,能够提供一个详细的解说,因为,我家想聘请一律师全权负责这个事件的处理,包括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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