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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借用我的名贷款,但他是连带责任但保,我还需承担责任吗?

山西-晋中 07-03 21:29  悬赏 10  发布者:china2……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年4月份姐夫找我告知需用我的名义在信用社贷款10万(这笔款子是我姐夫用),我当时说我又不做什么买卖,而且是个临时工,信用社不会贷给我的,但我姐夫说没事,说信用社有人,只需签个字就行了,就这样我随我姐夫去了信用社,到了以后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已经给我的申请材料都写好了,让我照抄一遍,还亲口保证没问题,就这样款就这样贷下来了;但贷款到了姐夫的生意不好还不上,信用社问我要钱,我想问一下,我姐夫当时是担保人而且是连带责任担保,这样法院执行的时候能不能执行他而不是我呢?而且我姐夫也承认是他用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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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3 22:13
你姐夫承担连带责任,但并不是你说的,只执行他的钱,而不执行你的钱,因为你是法律意义上的债务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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